发新话题
打印

術數數理演算(三)

術數數理演算(三)

取材自【命之數】八十四居士

術數數理演算(三)


向生方
剋勝方

(A)
在五行選二範圍內,相生佔5種,相剋亦佔5種,本書暫不論不變動的情況。

(B)
習慣上皆以第一人稱(我)用擬人法代入五行去描述相互的關係,如我生者土、我剋者金、剋我者水、生我者木。四句片語皆不帶個火字,但本書一律不採用以上方法。

(C)
當相生作用發生時,按五行相生常理(正理)能變化本身強度或性質而令另一方(某行)之勢力增強者稱為向生方,而按相生常理在相生關係中勢力或強度增強者稱為受生方。



向生方:fb




受生方:fa



〈(fb,fa)〉⊙→〈(1,2)〉〈(3,4)〉〈(5,1)〉〈(2,3)〉〈(4,5)〉

(D)
當相剋作用發生時,按五行相剋常理能剋制取勝的一方稱為剋勝方,而受到剋制致敗的一方稱為剋敗方。



剋勝方:fw


剋敗方:fd


〈(fw,fd)〉⊙→〈(1,3)〉〈(3,5)〉〈(5,2)〉〈(2,4)〉〈(4,1)〉

TOP

发新话题